法院判决离婚后是否要再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 |
分类:案例集锦 时间:(2014-10-24 14:39) 点击:569 |
刘涛是湖南怀化人,2014年3月,刘涛和妻子李容因感情不和,经当地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刘涛和妻子李容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后,是否还需要凭判决书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呢? 律师说法:根据法律规定,刘涛和妻子李容已经人民法院判决离婚,人民法院根据男女双方的离婚协议制作判决书,判决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之间的婚姻关系依法解除,因此,刘涛和李容不需要再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婚姻登记机关也不能为已经依法解除婚姻关系的当事人再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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